enquiry@cmdevfund.hk
電郵標題請註明: 「申請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A1-4計劃」
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A1-4計劃)為申請機構提供財政支援以改善中醫診所的設施,提升中醫臨床操作的療效、安全性和衞生,以及加強臨床環境的感染控制。資助內容包括採用電子中醫病歷管理方式、採購診所儀器及設備等,以提升中醫藥服務水平。
基金委員會會視乎情況調整資助對象及資助範圍。
*其他醫護/醫療專業服務只包括由受香港法定規管並註冊認可的醫護專業人員(可按此參閱),或透過「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獲得認可的醫療專業團體下註冊的人員(可按此參閱)所提供的醫療專業服務。
^有關中醫執業處所須有中醫師應診並設有適合中醫師診症專用的房間或間隔。
本計劃現正接受申請。合資格中醫診所全年均可遞交申請,執行機構將分批處理申請,申請機構須留意每批申請的截止日期,有關資料將於中醫藥發展基金網站公布。於截止日期後收到的申請表格,將於下一輪截止日期前所收到的申請一同處理。
執行機構將每約3個月進行一次審批, 下一輪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31日。
申請資助項目原則上應在12個月內完成,如項目不能夠在12個月內完成,申請機構需要提供充分理據,並得到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
申請機構必須申請添置本計劃「合資格診所設施項目名單」內的項目/設備。
電腦硬件和相關軟件
中藥貯存及相關設備
參考例子
診所清潔、消毒、通風或改善空氣質素相關設備
註1 一般而言,消耗品申請不會獲得資助。
清單內的軟件及/或硬件設備或改善項目可因應情況作出更新,並於中醫藥發展基金網站上公布。
一次申請可包含多於一個軟件或硬件的改善項目。每間合資格個人開設的中醫診所最多可獲$25,000港元資助。若所購置的項目為「中藥貯存相關設備」及符合「項目能提升中醫診所配發中藥材的質量」之資助原則(即下文「審批準則」(i)(vi)項),有關項目最高可獲實際費用的80%資助。其他項目的資助額為實際費用的一半(50%)。
請注意: 申請機構須在申請獲批後才購買該設備/設施方可獲得資助。如該設備/設施非於協定期限內購買,均不可獲得資助。
每間中醫診所可提交多於一次申請,惟同一中醫診所的總資助額上限維持為$25,000港元。
註1︰申請機構可提供照片、網上截圖或宣傳單張等作為參考報價(參考報價必須清晰顯示擬申請的設備的型號及所需金額)。
註2︰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及項目整體收到申請數目的情況,所需時間或有所不同。
enquiry@cmdevfund.hk
電郵標題請註明: 「申請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A1-4計劃」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