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計劃)旨在促進中西藥相互作用領域的研究和國際合作,以配合落實《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探索應用大數據、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的國際研究合作及發掘更多具臨床意義的證據,推動中醫藥國際化的政策措施。現階段C3計劃下的研究主題包括:
主題一:中西醫電子醫療紀錄藥物流行病學研究項目 (C3a項目);及
主題二:開發中西藥相互作用臨床指南編制方法的研究項目 (C3b項目)。
「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計劃)」-「中西醫電子醫療紀錄藥物流行病學研究項目(C3a項目)」及「開發中西藥相互作用臨床指南編制方法的研究項目(C3b項目)」 的申請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5日。
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1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2、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3)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1 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該等機構屬非牟利性質。
2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社團或組織(如專業團體、工商組織或其他行業支援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教育機構。
註:申請機構資格或會因應個別主題項目而有所不同。申請機構應參閱擬申請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以確保其符合申請資格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申請機構須向執行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執行機構會將初審意見提交委員會討論,並由醫務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因應個別研究主題項目的設計及性質,額外加入的審批內容及範疇。申請機構須同時參照個別研究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1 EQUATOR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 網路是一項國際計劃,旨在透過推廣透明、準確的報告,以及更廣泛地使用整全的報告準則,來提高已發表的優質研究文獻之可靠性和價值。(https://www.equator-network.org/)
為配合香港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進度,獲委託機構須在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期間(為期2年)內完成C3a項目。如因任何原因,獲委託機構未能於指定期限內完成,則須獲得政府及基金諮詢委員會另行同意。
C3a項目下每一個獲委託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400 萬元。
1 EQUATOR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 網路是一項國際計劃,旨在透過推廣透明、準確的報告,以及更廣泛地使用整全的報告準則,來提高已發表的優質研究文獻之可靠性和價值。(https://www.equator-network.org/)
為配合香港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進度,獲委託機構須在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為期2年)內完成C3b項目。如因任何原因,獲委託機構未能於指定期限內完成,則須獲得政府及基金諮詢委員會另行同意。
C3b項目下每一個獲委託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預設為港幣400 萬元。
(a) 申請機構有責任按需要就研究項目的需要向有關監管機構申請核准/證明(包括與倫理及/或存取第三方資料相關的批准等)。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仍未取得有關批准,申請機構應在計劃書中說明有關申請的計劃和進度。如有關項目獲批准,申請機構應在12個星期內(或基金指明的時間)提交有關批准/證明。如未能按時提交,將被視作放棄基金的資助。此外,申請機構須確保所獲得的有關批准/證明與基金所批核的項目名稱相同,且有關批准所包括的研究方案內容必須與提交予基金審批的內容一致。
(b) 為確保項目的有效開展及進行,醫務衞生局中醫藥處將密切監察項目審批及執行情況。為更準確配合政府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的政策方向及本研究項目目標,政府及基金諮詢委員會或會因應具體情況要求獲委託機構,在項目進行期間對已獲批核項目的整體設計、執行期限、項目交付等作出修訂。
4「項目帳戶」指須在《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註冊的持牌銀行以其名義開立及保存獨立帶利息的銀行帳戶。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併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研究計劃書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信封請註明「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a/C3b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