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 計劃) - 中醫藥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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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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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簡介

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計劃)旨在促進中西藥相互作用領域的研究和國際合作,以配合落實《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探索應用大數據、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的國際研究合作及發掘更多具臨床意義的證據,推動中醫藥國際化的政策措施。現階段C3計劃下的研究主題包括:

主題一:中西醫電子醫療紀錄藥物流行病學研究項目 (C3a項目);及

主題二:開發中西藥相互作用臨床指南編制方法的研究項目 (C3b項目)。

 

申請詳情

「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計劃)」-「中西醫電子醫療紀錄藥物流行病學研究項目(C3a項目)」及「開發中西藥相互作用臨床指南編制方法的研究項目(C3b項目)」 的申請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5日。

申請資格

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1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2、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3)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1 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該等機構屬非牟利性質。

2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社團或組織(如專業團體、工商組織或其他行業支援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教育機構。

註:申請機構資格或會因應個別主題項目而有所不同。申請機構應參閱擬申請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以確保其符合申請資格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申請及審批流程

申請機構須向執行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1.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可向執行機構索取或從基金網站下載);
  2. 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社團註冊證明書、免稅證明書、章程或相關文件)的副本;及
  3. 詳細研究計劃書(以中文或英文撰寫均可)(須參照擬申請的C3計劃下個別主題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執行機構會將初審意見提交委員會討論,並由醫務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審批準則

  1. 申請機構資格;
  2. 申請項目的計劃能否達致C3個別項目的研究目標及要求;
  3. 申請機構及項目團隊須具備執行申請項目的專業知識及/或進行相關研究的經驗及管理項目的能力;
  4. 申請項目訂立的實施計劃是否合理可行;
  5. 該研究方法是否合理;
  6. 建議的申請項目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7. 申請項目並未納入其他政府資助範疇;及
  8. 申請項目的成本效益。

因應個別研究主題項目的設計及性質,額外加入的審批內容及範疇。申請機構須同時參照個別研究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發放資助安排

  1. 資助金額將按照項目執行情況及完成的里程碑分階段發放予獲委託機構。
  2. 項目發放資助款項的一般安排如下:
    • 首期撥款(最高可達預計總核准資助金額或預計資助金的40%)將會在獲委託機構簽署資助協議並成功開立項目帳戶後4發放;
    • 第二期撥款(最高可達預計總核准資助金額或預計資助金的30%)將於執行機構接納獲委託機構所提交中期報告和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中期審核帳目),並獲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後發放;及
    • 終期撥款(確實資助金額的餘額,將會根據終期審核帳目中經過審核的實際項目成本、收入以及撥款餘額等因素進行調整)在獲委託機構完成所有獲委託項目的成果和績效指標,及總結報告和終期財務報告(包括終期審核帳目)獲得執行機構接納,並獲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後發放。
  1. 申請機構可按需要申請「行政支援撥款」,「行政支援撥款」建議資助上限為獲委託項目開支或實際項目開支(未計及行政支援撥款之前,以較低者為準)的10%。「行政支援撥款」的最終發放金額將根據項目的實際開支作出調整,而項目的最高可獲資助上限不變。

4「項目帳戶」指須在《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註冊的持牌銀行以其名義開立及保存獨立帶利息的銀行帳戶。

申請指引及表格

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 計劃)
申請指引
中西醫電子醫療紀錄藥物流行病學研究項目(C3a項目)
計劃申請表格
C3a項目要求及安排
開發中西藥相互作用臨床指南編制方法的研究項目(C3b項目)
計劃申請表格
C3b項目要求及安排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併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研究計劃書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信封請註明「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a/C3b項目」)

 

更多有關推動中西藥相互作用研究項目(C3 計劃)之查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