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聲明
本網頁所載之內容僅供參考,如有歧義,一概以有關計劃/項目之「申請資助指引」及「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為準。中醫藥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及執行機構保留更新及修訂本網頁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閱。執行機構會將初步審批意見提交予評審小組及中醫藥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會)討論,而醫務衞生局將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根據現階段公布的相關文件,如申請表格及計劃書範本,基金原則上期望申請機構以中文填寫申請文件。如申請機構認為有需要,亦可附上英文版本的補充資料供評審委員會參考。
目前基金暫無計劃延長申請期限。
C1f項目要求獲委託機構須在2025年7月至2027年9月期間籌辦兩期課程,以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在2025年年底起分階段投入服務,故期望最快在2024年年底擬定初步評審的結果,以便為獲委託機構提供充裕準備時間。
如有需要,基金在考慮各項因素後,將適時釐定申請截止日期。有關C1f項目的任何調整,包括申請安排和細節以及申請期限等,均以基金網站的最新公布為準。
委員會將在截止申請日期後進行審批。若有需要,委員會或將邀請申請機構的代表出席評審小組或委員會會議,為申請項目作簡要介紹,或解答各委員的提問,申請機構宜事先做好相關準備。
視乎申請數量及質量,基金將儘快就各申請進行討論及審批,並儘早通知申請機構,現階段目標於2024年年底公布獲委託項目。一般而言,基金執行機構將在委員會完成審議並作出決定後2至4星期內,通知申請機構審批的結果。
原則上,在審批完成後基金將選擇合適的項目進行委託,「獲批准」項目將獲委託,「不獲批准」項目將不獲委託。但如委員會認為某申請項目的設計或安排上需要調整,或會以「有條件批准」方式通知申請機構,要求作出相應修改後再正式簽署協議。
C計劃將根據需要公開邀請機構就某個特定主題在指定限期前提交申請。一經完成審批並挑選合適機構執行項目後,一般不會再邀請新一輪申請。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戊部分的(a)項規定,每個獲委託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 600 萬元。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數量和質量作整體考慮,原則上不排除在同一計劃下批出多於一個申請項目。
C1計劃的全稱為「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設有C1a至C1f等主題範疇,旨在配合中醫醫院的不同人才需要。考慮C1f主題項目要求內容的複雜性,申請機構需要較長準備時間,而且項目所需的教學時數亦較長,所以在首階段首先推出。
其他C1a至C1e主題,將待委員會進一步審閱安排後,陸續公布詳情及開放申請。這些主題大致涵蓋中醫與其他醫療人員在醫院的協作、醫療管理、風險控制等不同範疇。基金將適時公布有關主題的申請承辦安排,歡迎有意提交申請者繼續留意策略性主題委託項目資助計劃(C計劃)的推廣及宣傳。
就C1f項目而言,基金希望整個課程以實體形式進行,原則上不接納視像或遙距的授課形式。但如有特殊情況,建議申請機構作適當的說明以便委員會作出考慮。
就課程之學術水平要求,計劃本身並沒有規定必須符合指定資歷架構級別。然而,因為培訓對象為香港註冊護士,獲委託機構須為課程申請持續護理教育學分(CNE)之認可,期望能為學員提供進修學分。此外,基金亦鼓勵並歡迎獲委託機構為課程爭取更多其他方面的學術評審認證,以提升課程之學術水平及認受性。
根據「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的1.3.1條,與項目活動直接有關的第三者保險預算可納入申請項目的開支項目。申請機構須根據活動性質及風險因素,購買合適的第三方保險。申請機構亦須按不同情況,如實習場所的安排及風險等,考慮是否購買或建議學員購買合適的個人保險及專業責任保險等,申請機構須在申請文件內適當說明購買保險相關的理據供評審委員會考慮。
課程統籌主任應具備策劃及統籌相關教學課程的經驗。
「課程諮詢委員會」負責開發、規劃及制定相關課程,在培訓課程中有著重要的功能和責任,所以必須由專業人士擔任,其中建議包括中醫、西醫、護士及醫院行政人員。但實際組成比例並無特定要求。
沒有相關限制。如有需要,有關人士應按有關諮詢委員會的既定機制申報潛在或實際的利益衝突。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臨床實習的第(c)項,現階段,申請機構的建議實習方案應只包含申請機構自行安排的實習場地,而無須包含香港中醫醫院及醫院管理局轄下的場地。有關自行安排的實習場地並無地域限制,但申請機構須參考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擬定詳細可行的實習方案並滿足臨床實習的目標及要求。
申請機構可按實際情況、預期學習成果及教學需要調整每節臨床實習的時數。
申請機構可調整住院及日間病房實習時數的比例,惟住院及/或日間病房實習時數不可少於120小時的要求。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臨床實習的第(a)項,臨床教學須由:
- 獲委託機構的導師;和
- 任職於實習機構的帶教導師提供。
機構可自行決定是否需要聘用全職臨床教學的導師。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附錄的課程大綱、核心課題及要求指引第VI項的理論課堂考核指引,申請機構可按各考核項目之性質,配合實際情況作適度調整。
申請機構可配合實際情況對考核的安排作適度調整。
考慮到申請機構未必能獨力完成整個項目,因此C1f項目設有「合作機構」的安排,讓申請機構有機會及按需要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交申請及推展項目。基金對合作機構的數目並無限制,合作機構可以是商業機構及非牟利機構等,但申請機構必須是非牟利機構。申請機構須說明加入合作機構的原因,合作機構如收取項目費用,須按照「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第2.3.2段進行有關程序。
基金原則上接納申請機構加入本地、內地或其他地區合法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機構成為合作機構。如有需要, 執行機構會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有關「合作機構」的證明或其他資料 ,以供評審委員會考慮。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課程完結及證書第(b)項,獲委託機構須為C1f項目申請持續護理教育學分。因此由合作機構頒發持續護理教育學分並不可行。
可以,但申請機構須在C1f項目計劃書第III部份項目財政預算的第(E)項中列明實習方案所涉及與合作機構有關的費用作預算之用。
請參考「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獲委託項目協議和管理部分3.11.3.1段。 一般而言,報告內容須包括以下資料:
- 項目計劃的工作進度;
- 報告時間內項目的實際收支詳情;
- 所有於報告時間內已完成課程的成效檢視,以及為下一期課程的設計和執行建議優化措施;及
- 於項目推行時間內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任何已計劃和採取的補救措施及改善方案。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其他注意事項的要求。在政府及獲委託機構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政府保留權利在本項目所有課程完成後起計的三年內,要求獲委託機構以相同的資助金額及課程内容重覆舉辦課程。
根據「C1f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其他注意事項第(c)項,在培訓課程完結後,獲委託機構須按政府要求透過中醫藥發展基金網站公開發布,讓項目下所建立的課程、教學材料及成果等能持續惠及中醫藥及相關行業。如果獲委託機構有特別原因可向委員會作出申請,並請說明原因及附上相關資料,委員會會按情況作出特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