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 中醫藥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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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香港中醫醫院 2 2

計劃簡介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C1計劃)主要為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發展,開展符合本地中醫住院服務需要的培訓項目,加強中醫藥臨床及醫務管理人才隊伍(包括中醫師及各相關醫療專業人員)的建設。現階段C1計劃下的培訓主題包括:

主題一︰中醫與護理專業的臨床協作(C1a項目);

主題二︰中醫與各個專職醫療的臨床協作(C1b項目);

主題三︰中醫醫療行政及醫院管理(C1c項目);

主題四︰個人及機構的醫療法律責任(C1d項目);

主題五︰醫療風險管理及病人安全(C1e項目);及

主題六︰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 

申請詳情

申請資格

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1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2、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3)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1 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該等機構屬非牟利性質。

2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社團或組織(如專業團體、工商組織或其他行業支援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教育機構。

 

申請及審批流程

申請機構須向執行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1.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可向執行機構索取或從基金網站下載) ;
  2. 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 (例如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社團註冊證明書、免稅證明書、章程或相關文件) 的副本;及
  3. 適用於本計劃的「計劃書」 (須參照擬申請的C1計劃下個別主題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列明申請項目的課程整體設計和有關資料)。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執行機構會將初審意見提交委員會討論,並由醫務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審批準則

  1. 申請機構資格;
  2. 申請項目的課程整體設計,培訓大綱、教學主題及簡介、課程舉辦日期及學時、教學方法、評核方法及要求、師資等是否符合C1計劃個別主題的要求;
  3. 申請機構須具備執行申請項目的培訓課程相關的經驗及管理項目的能力;
  4. 培訓課程對象必須符合C1計劃個別主題的要求;
  5. 申請機構須以公平公正的原則,或按C1計劃個別主題的要求進行收生,並須於申請提案中清楚列明有關收生要求或入學限制;
  6. 預計申請項目能惠及的目標群組數目是否符合C1計劃的要求;
  7. 申請機構須設立機制確保學員完成整個課堂;
  8. 申請機構須就課程設立檢討和優化機制,包括學習成果評估,以及學員對課程的評估等;
  9. 培訓課程在本基金計劃資助完結後的持續安排;
  10. 申請項目訂立的實施計劃是否合理可行;
  11. 建議的申請項目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12. 申請項目並未納入其他政府資助範疇;及
  13. 申請項目的成本效益。

因應個別培訓主題項目的設計及性質,額外加入的審批內容及範疇。申請機構須同時參照個別培訓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發放資助安排

(a) 資助金額將按照項目執行情況及完成的里程碑分階段發放予獲委託機構。

(b) 項目發放資助款項的安排如下:

  • 首期撥款(預計總核准資助金額40%)將會在獲委託機構簽署資助協議並成功開立項目帳戶4後發放;
  • 第二期撥款(最高可達預計總核准資助金額30%)將會在獲委託機構提交第一期課程的檢討報告,並完成第二期課程的優化設計後發放;及
  • 終期撥款(確實資助金額的餘額,將會根據終期審核帳目中經過審核的實際項目成本、收入以及撥款餘額等因素進行調整)在獲委託機構完成所有獲委託項目的成果和績效指標,及總結報告和終期財務報告(包括終期審核帳目)獲得執行機構接納,並獲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後發放

(c) 申請機構可按需要申請「行政支援撥款」,「行政支援撥款」建議資助上限為獲委託項目開支或實際項目開支(未計及行政支援撥款之前,以較低者為準)的10%。「行政支援撥款」的最終發放金額將根據項目的實際開支作出調整,而項目的最高可獲資助上限不變。

4 「項目帳戶」指須在《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註冊的持牌銀行以其名義開立及保存獨立帶利息的銀行帳戶。

申請指引及表格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C1 計劃)
申請指引
中醫與護理專業的臨床協作(C1a項目)(已截止申請)
C1a項目要求及安排
中醫與各個專職醫療的臨床協作(C1b項目)(已截止申請)
C1b項目要求及安排
中醫醫療行政及醫院管理(C1c項目)(已截止申請)
C1c項目要求及安排
個人及機構的醫療法律責任(C1d項目)(已截止申請)
C1d項目要求及安排
醫療風險管理及病人安全(C1e項目)(已截止申請)
C1e項目要求及安排
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已截止申請)
C1f項目要求及安排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併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計劃書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信封請註明「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C1a/C1b/C1c/C1d/C1e項目」)

 

更多有關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之查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