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 中醫藥發展基金
loading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香港中醫醫院 2 2

C1a - C1e項目:2024年11月8日線上簡介會 - 提問及回應摘要

聲明

本網頁所載之內容僅供參考,如有歧義,一概以有關計劃/項目之「申請資助指引」及「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為準。中醫藥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及執行機構保留更新及修訂本網頁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 培訓主題一「中醫與護理專業的臨床協作」(C1a項目)、培訓主題二「中醫與各個專職醫療的臨床協作」(C1b項目)、培訓主題三「中醫醫療行政及醫院管理」(C1c項目)、培訓主題四「個人及機構的醫療法律責任」(C1d項目)及 培訓主題五「醫療風險管理及病人安全」(C1e項目)

申請及審批流程

每個機構是否只可就C1a – C1e項目遞交一個申請?

原則上,申請機構可因應培訓的主題及其舉辦課程的能力分別就C1a – C1e項目提交申請。如申請機構同時就不同的培訓主題提交申請,中醫藥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會)將評估其同時執行多於一個獲委託項目的能力;因此,申請機構須於申請階段說明其同時執行多於一個獲委託項目的可行性。

已獲委託推行C1f項目的機構是否可就C1a – C1e項目遞交申請?

原則上,已獲委託推行C1f項目的機構可就C1a – C1e項目提交申請。就每個申請,基金將根據既定的審批準則進行審閱。如申請機構已獲基金委託推行C1f項目,委員會將評估其同時執行多於一個獲委託項目的能力;因此,申請機構須於申請階段說明其同時執行多於一個獲委託項目的可行性。

申請審批程序如何?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閱。執行機構會將初步審批意見提交予評審小組及委員會討論,而醫務衞生局將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是否可以使用英文填寫申請交件?

根據現階段公布的相關文件,如申請表格及計劃書範本,基金原則上期望申請機構以中文填寫申請文件。如申請機構認為有需要,亦可附上英文版本的補充資料供委員會參考。

本次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16日,是否可以考慮延長申請期限,為申請機構提供更充裕的準備時間?

目前基金暫無計劃延長申請期限。

C1a – C1e項目要求獲委託機構須在2025年7月至2027年12月期間籌辦三期課程,以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在2025年年底分階段投入服務,故期望最快在2025年的年初擬定出初步評審結果,讓獲委託機構有充裕時間準備。

如有需要,基金在考慮各項因素後,將適時釐定申請截止日期。有關C1a – C1e項目的任何調整,包括申請安排、細節以及申請期限等,均以基金網頁的最新公布為準。

申請人是否需要出席評審會議,向各委員講解申請內容並解答提問?

委員會將在截止申請日期後進行審批。若有需要,委員會或將邀請申請機構的代表出席評審小組或委員會會議,為申請項目作簡要介紹,或解答各委員的提問,申請機構宜事先做好相關準備。

申請經委員會審議後,通知申請結果需要多長時間?

視乎申請數量及質量,基金將儘快就各申請進行討論及審批,並儘早通知申請機構,現階段目標於2025年第一季公布獲委託項目。一般而言,基金執行機構將在委員會完成審議並作出決定後的2至4星期內,通知申請機構審批的結果。

審批結果是否分為「獲批准」及「不獲批准」兩類別?是否有「有條件批准」的可能?

原則上,在審批完成後基金將選擇合適的項目進行委託,「獲批准」項目將獲委託,「不獲批准」項目將不獲委託。但如委員會認為某申請項目的設計或安排上需要調整,或會以「有條件批准」方式通知申請機構,要求作出相應修改後再正式簽署協議。 

申請機構是否可就「不獲批准」的申請項目重新提交申請?

C計劃將根據需要公開邀請機構就某個特定主題在指定限期前提交申請。一經完成審批並挑選合適機構執行項目後,一般不會再邀請新一輪申請。

獲委託項目資助金額上限為何?數量是否設限?

每個獲委託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已載列於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戊部分第(a)項。委員會將根據申請數量和質量作整體考慮,原則上不排除就同一主題項目批出多於一個獲委託機構的可能。

就申請機構的資格要求,若申請機構為非政府機構(NGO),是否須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 112章)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的相關機構?

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丁部分審批準則第(a)項,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均可提出申請。

非牟利機構是指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

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 112章)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

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

申請機構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其屬非牟利性質。

課程細節

就向學員收取保證金作為確保學員完成課程的措施之一,保證金的金額是否設有有上限?

根據「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收生安排(d)項,申請機構須設立機制確保學員完成課程的相關措施。如申請機構決定向學員收取保證金作為確保學員完成課程的措施之一,應遵守「項目要求及安排」收生安排(e)項,及「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第1.3.3段的要求。

就課程保證金的金額而言,原則上不設上限,申請機構可自行決定合適的金額。考慮到資助計劃已資助課程開支,申請機構不宜收取過高的保證金,以避免影響收生情況。若申請機構需按照所屬院校舉辦課程的政策要求而需要收取特定的保證金金額,建議於申請階段提出供基金考慮。

留意到C1計劃下的六個培訓主題已全數推出接受申請,是否還有其他的培訓主題可供申請,而現有六個培訓主題會否有下一輪申請的安排?

C1計劃的全稱為「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旨在配合中醫醫院的不同人才需要。現時香港中醫醫院正積極進行開院前的籌備工作,包括逐步建立院內的行政和管理架構、臨床服務及各專業醫護人員的協作模式等。因應香港中醫醫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基金或會因應具體情況推出其他的主題項目。

就現有的C1a- C1f六個培訓主題,原則上不會再邀請新一輪申請。在政府及獲委託機構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獲委託機構將以相同的資助金額及課程內容,於獲委託項目所有課程完成後起計的三年內重覆舉辦課程,以配合香港中醫醫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

歡迎瀏覽基金網頁,以了解策略性主題委託項目資助計劃(C計劃)的最新發展。

就每個課題/項目的學習時數,是否容許作出調整,以及調整是否設有上限?

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甲部分課程設計第(d)項, 申請機構可適當調整每個課題/項目的學習時數,惟每部分的總學習時數須保持不變。如申請機構因應個別情況,而需要調整課題/項目的學習時數,建議申請機構提供足夠的理據,說明作出調整的必要性,以便委員會作出考慮。

培訓課程能否以線上形式舉行?

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甲部分課程設計第(f)項,整個課程應以實體形式進行,原則上不接納視像或遙距的授課形式。但如有特殊情況,建議申請機構作適當的說明以便委員會作出考慮。 

課程是否須達到一定的資歷架構水平?如要,是否有規定須達到某一個水平?

就課程之學術水平要求,計劃本身並沒有規定必須符合指定資歷架構級別。然而,就C1a - C1e項目而言,因為培訓對象為註冊中醫師、香港註冊護士或專職醫療人員,獲委託機構須為課程申請及為學員提供相關專業的持續進修學分。有關為課程申請相關專業的持續進修學分,請參閱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甲部分課程完結及證書第(b)項。

項目預算能否涵蓋學員購買保險的費用?

根據「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的1.3.1條,與項目活動直接有關的第三者保險預算可納入申請項目的開支項目。申請機構須根據活動性質及風險因素,購買合適的第三方保險。申請機構亦須按不同情況,如實習場所的安排及風險等,考慮是否購買或建議學員購買合適的個人保險及專業責任保險等,申請機構須在申請文件內適當說明購買保險的相關理據供委員會考慮。

每一個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是否指獲委託機構就舉辦主題項目要求的三期課程的最高資助金額?

C1計劃下,每一個C1a或C1b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400萬元,而每一個C1c、 C1d或C1e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350萬元。獲委託機構的資助金額上限,須包括在項目推行期內為該獲委託項目舉行指定期數(如三期)課程的支出。有關個別主題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及於項目推行期內舉行課程的次數要求,請參閱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戊部分第(a)項及甲部分課程舉行日期第(a)項。

學員是否可以報讀多於一個培訓課程?若可以,參與學員在C1a項目中的臨床見習時數,是否可以在C1b 項目中獲得豁免?

原則上,學員若符合個別主題項目的收生條件,可以報讀多於一個培訓課程,但學員參與個別主題項目下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時數將不會獲得豁免,學員須達到每個主題項目的考勤要求並通過課程評核,方可獲頒發相關專業的學分證書(如適用)及結業證書。

就師資要求,可否邀請內地/其他地區的中醫/護士擔任課程導師?

有關師資的要求,原則上並無地域相關的限制,申請機構應參考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師資要求,結合整體課程設計的需要,擬定導師名單,並提供各建議導師的履歷。

就上課時間的安排, 是否有特定的要求?

有關上課時間的安排,各主題項目並沒有特定的要求。申請機構可根據課程的設計及培訓項目對象作考量,就理論課堂或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建議合適的上課時間。

申請機構是否可申請「行政支援撥款」?有關撥款金額為何?

根據「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的1.3.1條及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戊部分第(c)項,申請機構可按需要申請「行政支援撥款」。「行政支援撥款」的建議資助上限為獲委託項目開支或實際項目開支(未計及行政支援撥款之前,以較低者為準)的10%。「行政支援撥款」的最終發放金額將根據項目的實際開支作出調整,而項目的最高可獲資助上限不變。

課程管理

項目統籌人的職責為何?

根據「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的3.12.1條,項目統籌人須為申請機構的獲授權代表或僱員,負責監督獲委託項目的運作及推行,並作為聯絡人及回應政府、委員會及執行機構的所有提問。如有需要,項目統籌人須應邀出席匯報進度的會議。

課程統籌主任的資歷要求為何?

課程統籌主任應具備策劃及統籌相關教學課程的經驗。

有關「課程諮詢委員會」的組成,組成比例的要求為何?

「課程諮詢委員會」負責開發、規劃及制定相關課程,在培訓課程中有著重要的功能和責任,所以必須由專業人士擔任,但實際組成比例並無特定要求。有關「課程諮詢委員會」的組成建議,請參閱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的甲部分。

醫務衞生局下中醫中藥發展委員會的委員,是否可以參與「課程諮詢委員會」的組成?

沒有相關的限制,但考慮有關委員就C1a – C1e 項目的可能潛在或實際的利益衝突,有關委員須就參與任何有關 C1a – C1e 項目的討論或審議時,作出申報。

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

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地點是否有地域的限制?可否安排於內地相關單位進行?

根據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第(b)項,現階段,申請機構的建議方案應只包含申請機構自行安排的場地,而無須包含香港中醫醫院及醫院管理局轄下提供中醫服務的場地。

有關自行安排的場地並無地域限制,但申請機構須參考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培訓目標及課程設計,擬定詳細可行的方案並滿足相關目標及要求,確保方案能切合建議課程大綱中涵蓋香港現行的醫療衞生政策、醫療體系及相關法規,並可應用於香港(特別是香港中醫醫院)的實際需要及環境。

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是否需安排於完成所有理論課堂後進行?

原則上,申請機構可按實際情況擬定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時間表。但建議申請機構在擬定課程時間表時,考慮學員在參與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前是否對相關課題/項目已完成基礎理論的培訓,能最大化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學習成果。如申請機構因個別情況,需要安排理論課堂及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同期進行,建議申請機構提供充足的理據,說明作出相關安排的合理性,以便委員會作出考慮。

有關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場地,是否可以同時考慮西醫醫院和中醫醫院?

有關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場地,原則上無特定的要求,但建議申請機構參考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培訓目標、課程設計及相關附錄内容,擬定詳細可行的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方案,包括合適的場地。建議的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處所應為參與培訓的學員提供所需的學習體驗,以確保相關項目能達至在教與學的目標。

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建議場地安排,是否不包括醫管局轄下的所有醫院?

根據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第(b)項,現階段,申請機構的建議方案應只包含申請機構自行安排的場地,而無須包含香港中醫醫院及醫院管理局轄下提供中醫服務的場地。

有關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預算安排如何?

有關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預算,申請機構應根據個別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附錄 II. 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要求,在計劃書第III部分項目財政預算的第1(C) 項下,分項詳細列出各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項目的支出預算,並提供各分項支出的理據。與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直接有關的其他成本亦可包括在內,但需要提供各分項支出的理據。

課程考核

是否可按不同課題增加考核,如作業和考試?

建議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附錄的課程大綱及要求指引第III項的課程評核指引,避免增減內容或調整。若申請機構需按照所屬院校舉辦課程的政策要求而需要調整考核方法,建議於申請階段提出供基金考慮。

合作事宜

合作機構是否必須為香港的註冊機構?海外機構是否能成為合作機構?合作機構的數目是否設有上限?

考慮到申請機構未必能獨力完成整個項目,因此C1a – C1e項目設有「合作機構」的安排,讓申請機構有機會及按需要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交申請及推展項目。基金對合作機構的數目並無限制,合作機構可以是商業機構及非牟利機構等,但申請機構必須是非牟利機構。申請機構須說明加入合作機構的原因,如合作機構需收取項目費用,須按照「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第2.3.2段進行有關程序。

基金原則上接納申請機構加入本地、內地或其他地區合法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機構成為合作機構。如有需要,執行機構會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有關「合作機構」的證明或其他資料 ,以供委員會考慮。

若由合作機構頒發相關專業的持續進修學分是否可行?

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課程完結及證書第(b)項,獲委託機構須為個別主題項目申請相關專業的持續進修學分。獲委托機構可在其他專業/學術等機構協助或支持下為個別主題項目申請/頒發相關專業的持續進修學分證書。

若醫療機構(如醫院)作為合作夥伴提供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服務,是否仍可收取臨床環境學習/醫院參觀與研討的費用?

可以,但申請機構須在申請計劃書第III部分項目財政預算的第(E)項中列明所涉及與合作機構有關的費用,並提供理據。如合作機構需收取項目費用,須按照「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第2.3.2段進行有關程序。

委託項目的遴選是否以投標形式進行,並以價低者得作最終的決定?

C計劃的全稱為「策略性主題委託項目資助計劃」,是按委託的形式處理有關申請,而並非以投標形式進行遴選。申請項目的評審將根據C1計劃的評審準則及個別主題項目的額外評審準則進行,當中申請項目的成本效益亦是評審準則之一,以確保資助得到善用。

項目完成後的安排

課程檢討報告的具體要求如何?

請參考「C1 計劃申請資助指引」獲委託項目協議和管理部分3.11.3.1段。 一般而言,報告內容須包括以下資料:

  • 項目計劃的工作進度;
  • 報告時間內項目的實際收支詳情;
  • 所有於報告時間內已完成課程的成效檢視,以及為下一期課程的設計和執行建議優化措施;及
  • 於項目推行時間內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任何已計劃和採取的補救措施及改善方案。
在完成項目後,獲委託機構是否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同意,方可就獲委託項目舉辦課程?獲委託機構是否可自行決定課程費用?

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其他注意事項的要求,在政府及獲委託機構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政府保留權利在本項目所有課程完成後起計的三年內,要求獲委託機構以相同的資助金額及課程内容重覆舉辦課程。

就須於完成項目後透過中醫藥發展基金網頁公開發布教學課程的要求,是否可申請延遲發布?

根據各主題項目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甲部分其他注意事項第(c)項,在培訓課程完結後,獲委託機構須按政府要求透過中醫藥發展基金網站公開發布,讓項目下所建立的課程、教學材料及成果等能持續惠及中醫藥及相關行業。如果獲委託機構有特別原因可向委員會作出申請,並請說明原因及附上相關資料,委員會將按個別情況作出特別考慮。

更多有關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之查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