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計劃)資助合資格機構推行中醫藥研究及應用調研項目,以支持香港中醫藥學術及臨床研究、優化行業的操作守則及流程,及了解中醫藥業市場現況。
下一輪的「行業支援計劃(B計劃)」的申請之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20日。
自2024年12月20日截止申請的批次以後,B2計劃將改為每半年一次接受申請,即B2計劃在2025年首輪申請的截止日期約為2025年6月(具體日期待定),基金處理申請和審批時間亦將延長至約半年。
基金處理申請和審批時間:
由2024年12月截止申請的批次起:約為 4-6個月
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1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2、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3)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1 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該等機構屬非牟利性質。
2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社團或組織(如專業團體、工商組織或其他行業支援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教育機構。
項目可涵蓋不同類型的研究,例如:中醫中藥的技術應用研究、行業性市場調研、諮詢會、傳統中醫藥理論及方法學研究、中醫藥臨床研究等,調研結果可用於優化行業操作守則、生產技術及流程、確認市場上人才或資源配套現有不足之處等,從而多方面推進中醫藥行業的長遠發展。
除非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同意,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計劃)下中醫藥臨床研究項目須於3年內完成,而其他範疇的項目須於2年內完成。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計劃)的最高資助額為$2,000,000港元。
申請機構須向基金執行機構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社團註冊證明書、免稅證明書、章程或相關文件)及項目詳細計劃書(須列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研究背景、研究對象、研究主題、研究目的、方法學、項目交付、預計項目效益/成果、支出預算等,限於10頁內)。
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在接獲申請後,基金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並由基金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由醫務衞生局就申請作最後決定。執行機構處理申請至申請機構獲申請結果通知,時間約為 4 - 6個月。
在現時B2計劃審批準則的基礎上,申請機構須參照B2計劃申請和評審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現已生效,並於2024年12月20日截止申請的批次全面實施)
在現時B2計劃審批準則的基礎上,申請機構:
以上B2計劃申請和評審要求現已生效,並將於2024年12月20日截止申請的批次全面實施。申請機構在遞交申請和研究計劃時請參閱有關要求。
1. EQUATOR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 網路是一項國際計劃,旨在透過推廣透明、準確的研究報告及計劃書的撰寫,以及更廣泛地使用整全的報告準則,來提高研究文獻之可靠性和實用價值。
2. 有關指引同時列出有關申請倫理/安全等審批,以及對撰寫研究報告的要求。
在符合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執行機構會一般於 2 個月內以支票或銀行過戶方式支付資助款項。
根據項目的執行時間,申請機構可選擇不同的資助發放安排:
1. 完成項目後報銷項目開支;或
2. 選擇要求執行機構預先撥款:
(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不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兩次(首期及終期)撥款;或
(i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三次(首期、中期及終期)撥款。
就不涉及中期撥款的項目,申請機構須於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
就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但不多於24個月的項目,如涉及中期撥款,申請機構須於項目開始第14個月提交中期報告及中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並在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
就推行時間超過24個月但不多於36個月的中醫藥臨床研究項目,如涉及中期撥款,申請機構須於項目開始第20個月提交中期報告及中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並在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申請機構須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
如項目不能夠在核准執行期內完成,申請機構須提供充分理據,並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有關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報告及審計帳目的要求,可參考本計劃申請資助指引。有關報告的範本亦可於本網站下載。
申請指引及須知
申請表格
項目預算規劃工具
中期及總結報告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併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計劃書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 (B2計劃) - 最新申請及評審安排簡介會(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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