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標題請註明「申請改善倉庫管理、物流和服務資助計劃/A4計劃 」
改善倉庫管理、物流和服務資助計劃(A4計劃)資助合資格中藥材批發商及中藥材零售商添置相關設備,以提升在處理、貯存和運送中藥材時的效率和安全性,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中醫藥服務。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所發出的中藥材批發或中藥材零售牌照的持有人。(考慮到業界的需要,個人開設的中藥材零售商或中藥材批發商會優先予以資助)
基金委員會會視乎情況調整資助對象及資助範圍。
A4計劃現正接受申請。申請機構全年均可遞交申請,執行機構將分批處理申請。申請機構須留意每批申請的截止日期,有關資料將於中醫藥發展基金網站公布。於截止日期後收到的申請表格,將於下一輪截止日期前所收到的申請一同處理。
執行機構將每約3個月進行一次審批,下一輪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申請項目原則上應在12個月內完成,如項目不能夠在12個月內完成,申請機構須提供充分理據,並得到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
申請機構必須申請添置本計劃「合資格改善倉庫管理、物流和服務項目名單」內的項目類別。
倉庫照明設施
為防止因藥材/飲片的交付和運輸所涉及的一般風險而引致的滲漏和污染的設備
鑒別藥材/飲片真偽、優劣或進行日常品質檢查的工具及設備
物流管理系統
如無線射頻辨識技術、條碼掃描器及條碼、標籤管理系統及標籤打印機等相關硬件。
為配合相關系統的使用,申請機構可在計劃下申請資助以購置電腦硬件(如桌上、手提或平板電腦)和相關軟件(如作業系統、防毒軟件)。
配發藥材的紀錄系統
此項目只限可進行配發業務的中藥材零售商申請。
為配合相關系統的使用,申請機構可在計劃下申請資助以購置電腦硬件(如桌上、手提或平板電腦)和相關軟件(如作業系統、防毒軟件)。
炮製藥材的設施及設備
註1 一般而言,消耗品申請不會獲得資助。
註2 若相關設備符合「項目能提升處理、貯存和運送中藥時的安全性/品質」之資助原則,有關項目最高可獲80%配對資助。
清單內的硬件設備可因應情況作出更新,並於中醫藥發展基金網站上公佈。
一次申請可包含多於一個軟件或硬件改善項目。每間持牌的中藥材批發商或零售商最多可獲$100,000港元資助。若所購置的項目屬「中藥材貯存相關設備」及符合「項目能提升處理、貯存和運送中藥時的安全性/品質」之資助原則(即下文「審批準則」(e)(i)項),有關項目最高可獲實際費用的80%資助。其他項目的資助額為實際費用的一半(即50%)。
請注意: 申請機構須在申請獲批後才購買該設備/設施方可獲得資助。如該設備/設施非於協定期限內購買,均不可獲得資助。
申請機構可以提交多於一次申請,惟執行機構會優先考慮首次提交的申請,而同一申請機構的總資助額上限維持不變。
註1︰申請機構可提供照片、網上截圖或宣傳單張等作為參考報價(參考報價必須清晰顯示擬申請的設備的型號及所需金額)。
註2︰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及項目整體收到申請數目的情況,所需時間或有所不同。
申請機構必須填妥並簽署申請表格,連同全部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一併提交。
電郵標題請註明「申請改善倉庫管理、物流和服務資助計劃/A4計劃 」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 (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