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 中醫藥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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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香港中醫醫院 2 2

計劃簡介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C1計劃)主要為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發展,開展符合本地中醫住院服務需要的培訓項目,加強中醫藥臨床及醫務管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培訓對象包括中醫師及各相關醫療專業人員。

申請詳情

申請資格

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1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2、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3)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1 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該等機構屬非牟利性質。

2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社團或組織(如專業團體、工商組織或其他行業支援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教育機構。

 

申請及審批流程

申請機構須向執行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1.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可向執行機構索取或從基金網站下載) ;
  2. 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 (例如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社團註冊證明書、免稅證明書、章程或相關文件) 的副本;及
  3. 適用於本計劃的「計劃書」 (須參照擬申請的C1計劃下個別主題的「項目要求及安排」文件,列明申請項目的課程整體設計和有關資料)。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執行機構會將初審意見提交委員會討論,並由醫務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審批準則

  1. 申請機構資格;
  2. 申請項目的課程整體設計,培訓大綱、教學主題及簡介、課程舉辦日期及學時、教學方法、評核方法及要求、師資等是否符合C1計劃個別主題的要求;
  3. 申請機構須具備執行申請項目的培訓課程相關的經驗及管理項目的能力;
  4. 培訓課程對象必須符合C1計劃個別主題的要求;
  5. 申請機構須以公平公正的原則,或按C1計劃個別主題的要求進行收生,並須於申請提案中清楚列明有關收生要求或入學限制;
  6. 預計申請項目能惠及的目標群組數目是否符合C1計劃的要求;
  7. 申請機構須設立機制確保學員完成整個課堂;
  8. 申請機構須就課程設立檢討和優化機制,包括學習成果評估,以及學員對課程的評估等;
  9. 培訓課程在本基金計劃資助完結後的持續安排;
  10. 申請項目訂立的實施計劃是否合理可行;
  11. 建議的申請項目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12. 申請項目並未納入其他政府資助範疇;及
  13. 申請項目的成本效益。

培訓主題六「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

「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

培訓主題六「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旨在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發展,以及因應中醫跨專業協作的長遠發展需要,培訓及儲備中醫護理專才。 培訓對象為香港註冊護士。

「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16日。

 

完成項目時間

獲委託項目應在30個月內完成,獲政府及基金另行批准者則屬例外。

 

審批內容及範疇

(a) 基本資料

申請機構須提交相關資料證明其機構的組織及舉辦課程能力:

 

評核範疇 提交相關資料以作證明

1

具備課程管理架構及委任課程統籌主任

  • 課程管理架構圖及/或相關描述
  • 課程統籌主任的資歷

2

為課程教學所需提供的場所及設施

  • 為課程教學所需提供的場所(包括但不限於課室、實驗室、臨床模擬教學中心)數目及相關設備的清單

3

符合師資要求

  • 課程講師及獲委託機構負責臨床教學的導師的名單及資歷

4

設有負責開發、規劃及制定課程的課程諮詢委員會

  • 課程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及各成員的職能和資歷

5

課程舉辦日期符合要求

  • 兩期課程的招生、理論授課及臨床實習的時間表

6

課程收生人數及培訓對象符合要求

  • 兩期課程的收生計劃

(b) 技術部份

 

評核範疇 提交相關資料以作證明

實行計劃

1

詳細的培訓大綱、教學及評核方法,並重點說明符合課程要求的機制和具體實施方法

  • 根據C1f項目要求,包括課程大綱、核心課題及要求指引,為每項核心課題訂定預期學習成果、教學時數及教學方法,以及詳細的實習安排
  • 理論課堂的考核方法
  • 臨床實習的評核方法

2

伙伴網路及課程推廣

  • 現時與有關專業團體或學術機構的合作
  • 課程推廣計劃

3

品質保證計劃

  • 評定學員的回饋並實施改進措施的機制
  • 監測教學團隊品質的機制
  • 確保學員完成課程的機制
  • 處理課程負面反饋及投訴的程序
  • 其他檢視項目成效的方法和機制

4

 

項目執行計劃

  • 就執行項目的不同階段清楚訂明推行時間表及重要里程碑

申請機構經驗

5

舉辦課程經驗

  • 截至申請日期,過去五年舉辦中醫藥護理課程4的數目及完成課程的總人數

其他

6

有利於課程籌備、推行和達致培訓目標的措施/項目

  • 有關項目的內容介紹

4 中醫藥護理課程的總學習時數必須不少於80小時,並設有評估預期學習成果;如一年内重複舉辦同一課程只計算一次。

(C) 預算支出

申請機構應在預算中詳細列出各項開支明細,主要預算項目須包括但不限於︰

  • 課程開發成本;
  • 每期課程的執行成本(不包括實習安排的費用);
  • 每期課程的實習安排的費用預算5
  • 建議行政支援撥款6;及
  • 課程總成本。

5 申請機構應就所有要求的實習時數,建議詳細可行的實習方案,並在財政預算中列明當中所涉及的費用。

6 基金的行政支援撥款資助上限為獲委託項目開支或實際項目開支(未計及行政支援撥款之前,以較低者為準)的10%。

 

資助金額及發放資助安排

 

  1. C1f項目下每一個獲委託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600萬元。資助金額將按照項目執行情況及完成的里程碑分階段發放予獲委託機構。
  2. C1f項目發放資助款項的安排如下:
    • 首期撥款(預計總核准資助金額40%)將會在獲委託機構簽署資助協議並成功開立項目帳戶7後發放;
    • 第二期撥款(最高可達預計總核准資助金額30%)將會在獲委託機構提交第一期課程的檢討報告,並完成第二期課程的優化設計後發放;及
    • 終期撥款(確實資助金額的餘額,將會根據終期審核帳目中經過審核的實際項目成本、收入以及撥款餘額等因素進行調整)在獲委託機構完成所有獲委託項目的成果和績效指標,及總結報告和終期財務報告(包括終期審核帳目)獲得執行機構接納,並獲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後發放。
  3. 申請機構可按需要申請「行政支援撥款」,「行政支援撥款」建議資助上限為獲委託項目開支或實際項目開支(未計及行政支援撥款之前,以較低者為準)的10%。「行政支援撥款」的最終發放金額將根據項目的實際開支作出調整,而項目的最高可獲資助上限不變。

7 「項目帳戶」指須在《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註冊的持牌銀行以其名義開立及保存獨立帶利息的銀行帳戶。

 

申請指引及表格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C1 計劃)
申請指引
申請表格
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
計劃書
C1f項目要求及安排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透過電郵方式提交
透過電郵方式提交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透過郵寄方式提交
透過郵寄方式提交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信封請註明「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中醫護理培訓程( C1f項目) 」 

更多有關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 (C1 計劃) 之查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