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应用调研及研究资助计划(B2计划)资助合资格机构推行中医药研究及应用调研项目,以支持香港中医药学术及临床研究、优化行业的操作守则及流程,及了解中医药业市场现况。
下一轮的「行业支援计划(B计划) 」的申请之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自2024年12月20日截止申请的批次以后,B2计划将改为每半年一次接受申请,即B2计划在2025年首轮申请的截止日期约为2025年6月(具体日期待定),基金处理申请和审批时间亦将延长至约半年。
基金处理申请和审批时间:
由2024年12月截止申请的批次起:约为 4-6个月
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1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2、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3)均可提出申请。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将不予考虑。
1 不论以何种方式注册、成立或设立,该等机构须为根据《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而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或其会章或组织章程细则需明确规定其董事、股东、雇员或任何人士不会分摊任何红利、利润或资产。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组织章程细则,以证明该等机构属非牟利性质。
2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社团或组织(如专业团体、工商组织或其他行业支援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社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教育机构。
项目可涵盖不同类型的研究,例如:中医中药的技术应用研究、行业性市场调研、咨询会、传统中医药理论及方法学研究、中医药临床研究等,调研结果可用于优化行业操作守则、生产技术及流程、确认市场上人才或资源配套现有不足之处等,从而多方面推进中医药行业的长远发展。
除非获得基金咨询委员会同意,中医药应用调研及研究资助计划(B2计划)下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须于3年内完成,而其他范畴的项目须于2年内完成。
中医药应用调研及研究资助计划(B2计划)的最高资助额为$2,000,000港元。
申请机构须向基金执行机构递交填妥的申请表格、申请机构资格证明文件副本(例如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社团注册证明书、免税证明书、章程或相关文件)及项目详细计划书(须列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研究主题、研究目的、方法学、项目交付、预计项目效益/成果、支出预算等,限于10页内)。
提交申请无须缴付任何费用。在接获申请后,基金执行机构会根据审批准则进行初步审核,并由基金咨询委员会进行讨论,由医务卫生局就申请作最后决定。执行机构处理申请至申请机构获申请结果通知,时间约为 4 个月。
在现时B2计划审批准则的基础上,申请机构须参照B2计划申请和评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在现时B2计划审批准则的基础上,申请机构:
以上B2计划申请和评审要求现已生效,并将于2024年12月20日截止申请的批次全面实施。申请机构在递交申请和研究计划时请参阅有关要求。
1. EQUATOR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 网络是一项国际计划,旨在透过推广透明、准确的研究报告及计划书的撰写,以及更广泛地使用整全的报告准则,来提高研究文献之可靠性和实用价值。
2. 有关指引同时列出有关申请伦理/安全等审批,以及对撰写研究报告的要求。
在符合资助款项发放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机构会一般于 2 个月内以支票或银行过户方式支付资助款项。
根据项目的运行时间,申请机构可选择不同的资助发放安排:
(i) 如项目的推行时间不超过15个月,执行机构可安排两次(首期及终期)拨款;或
(ii) 如项目的推行时间超过15个月,执行机构可安排三次(首期、中期及终期)拨款。
就不涉及中期拨款的项目,申请机构须于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终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就推行时间超过15个月但不多于24个月的项目,如涉及中期拨款,申请机构须于项目开始第14个月提交中期报告及中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并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终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就推行时间超过24个月但不多于36个月的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如涉及中期拨款,申请机构须于项目开始第20个月提交中期报告及中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并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申请机构须提交总结报告及终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如项目不能够在核准执行期内完成,申请机构须提供充分理据,并获得基金咨询委员会的同意。有关资助款项发放的相关条件、报告及审计账目的要求,可参考本计划申请资助指引。有关报告的模板亦可于本网站下载。
申请指引及须知
申请表格
项目预算规划工具
中期及总结报告
申请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递交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并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于电邮递交申请后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计划书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中医药应用调研及研究资助计划(B2计划)获资助项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