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构可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于电邮递交申请后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计划书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C1计划)主要为配合香港首间中医医院发展,开展符合本地中医住院服务需要的培训项目,加强中医药临床及医务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训对象包括中医师及各相关医疗专业人员。
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1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2、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3)均可提出申请。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将不予考虑。
1 不论以何种方式注册、成立或设立,该等机构须为根据《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而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或其会章或组织章程细则需明确规定其董事、股东、雇员或任何人士不会分摊任何红利、利润或资产。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组织章程细则,以证明该等机构属非牟利性质。
2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社团或组织(如专业团体、工商组织或其他行业支援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社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教育机构。
申请机构须向执行机构递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请无须缴付任何费用︰
在接获申请后,执行机构会根据审批准则进行初步审核。执行机构会将初审意见提交委员会讨论,并由医务卫生局就批准或拒绝申请作最后决定。
培训主题六「中医护理培训课程」(C1f项目)旨在配合香港首间中医医院发展,以及因应中医跨专业协作的长远发展需要,培训及储备中医护理专才。 培训对象为香港注册护士。
「中医护理培训课程」(C1f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
获委托项目应在30个月内完成,获政府及基金另行批准者则属例外。
(a) 基本资料
申请机构须提交相关资料证明其机构的组织及举办课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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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核范畴 | 提交相关资料以作证明 |
1 |
具备课程管理架构及委任课程统筹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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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为课程教学所需提供的场所及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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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符合师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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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有负责开发、规划及制定课程的课程咨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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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课程举办日期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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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课程收生人数及培训对象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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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技术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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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核范畴 | 提交相关资料以作证明 |
实行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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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细的培训大纲、教学及评核方法,并重点说明符合课程要求的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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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伙伴网路及课程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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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质保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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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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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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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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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课程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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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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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利于课程筹备、推行和达致培训目标的措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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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医药护理课程的总学习时数必须不少于80小时,并设有评估预期学习成果;如一年内重复举办同一课程只计算一次。
(C) 预算支出
申请机构应在预算中详细列出各项开支明细,主要预算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
5 申请机构应就所有要求的实习时数,建议详细可行的实习方案,并在财政预算中列明当中所涉及的费用。
6 基金的行政支援拨款资助上限为获委托项目开支或实际项目开支(未计及行政支援拨款之前,以较低者为准)的10%。
7 「项目帐户」指须在《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注册的持牌银行以其名义开立及保存独立带利息的银行帐户。
申请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递交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申请机构可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于电邮递交申请后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计划书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申请机构可将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计划书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信封请注明「 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中医护理培训程( C1f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