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 (C1 计划) - 中医药发展基金
Close
loading

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 (C1 计划)

香港中醫醫院 2 2

计划简介

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C1计划)主要为配合香港首间中医医院发展,开展符合本地中医住院服务需要的培训项目,加强中医药临床及医务管理人才队伍(包括中医师及各相关医疗专业人员)的建设。现阶段C1计划下的培训主题包括:

主题一︰中医与护理专业的临床协作(C1a项目);

主题二︰中医与各个专职医疗的临床协作(C1b项目);

主题三︰中医医疗行政及医院管理(C1c项目);

主题四︰个人及机构的医疗法律责任(C1d项目);

主题五︰医疗风险管理及病人安全(C1e项目);及

主题六︰中医护理培训课程(C1f项目)。 

申请详情

申请资格

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1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2、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3)均可提出申请。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将不予考虑。

1 不论以何种方式注册、成立或设立,该等机构须为根据《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而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或其会章或组织章程细则需明确规定其董事、股东、雇员或任何人士不会分摊任何红利、利润或资产。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组织章程细则,以证明该等机构属非牟利性质。

2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社团或组织(如专业团体、工商组织或其他行业支援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社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教育机构。

 

申请及审批流程

 

申请机构须向执行机构递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请无须缴付任何费用︰

  1.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可向执行机构索取或从基金网站下载) ;
  2. 申请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例如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社团注册证明书、免税证明书、章程或相关文件) 的副本;及
  3. 适用于本计划的「计划书」 (须参照拟申请的C1计划下个别主题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列明申请项目的课程整体设计和有关资料)。

在接获申请后,执行机构会根据审批准则进行初步审核。执行机构会将初审意见提交委员会讨论,并由医务卫生局就批准或拒绝申请作最后决定。

 

审批准则

  1. 申请机构资格;
  2. 申请项目的课程整体设计,培训大纲、教学主题及简介、课程举办日期及学时、教学方法、评核方法及要求、师资等是否符合C1计划个别主题的要求;
  3. 申请机构须具备执行申请项目的培训课程相关的经验及管理项目的能力;
  4. 培训课程对象必须符合C1计划个别主题的要求;
  5. 申请机构须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或按C1计划个别主题的要求进行收生,并须于申请提案中清楚列明有关收生要求或入学限制;
  6. 预计申请项目能惠及的目标群组数目是否符合C1计划的要求;
  7. 申请机构须设立机制确保学员完成整个课堂;
  8. 申请机构须就课程设立检讨和优化机制,包括学习成果评估,以及学员对课程的评估等;
  9. 培训课程在本基金计划资助完结后的持续安排;
  10. 申请项目订立的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11. 建议的申请项目财政预算是否合理;
  12. 申请项目并未纳入其他政府资助范畴;及
  13. 申请项目的成本效益。

因应个别培训主题项目的设计及性质,额外加入的审批内容及范畴。申请机构须同时参照个别培训主题项目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发放资助安排

(a) 资助金额将按照项目执行情况及完成的里程碑分阶段发放予获委托机构。

(b) 项目发放资助款项的安排如下:

  • 首期拨款(预计总核准资助金额40%)将会在获委托机构签署资助协议并成功开立项目帐户4后发放;
  • 第二期拨款(最高可达预计总核准资助金额30%)将会在获委托机构提交第一期课程的检讨报告,并完成第二期课程的优化设计后发放;及
  • 终期拨款(确实资助金额的余额,将会根据终期审核账目中经过审核的实际项目成本、收入以及拨款余额等因素进行调整)在获委托机构完成所有获委托项目的成果和绩效指针,及总结报告和终期财务报告(包括终期审核账目)获得执行机构接纳,并获基金咨询委员会批准后发放

(c) 申请机构可按需要申请「行政支持拨款」,「行政支持拨款」建议资助上限为获委托项目开支或实际项目开支(未计及行政支持拨款之前,以较低者为准)的10%。「行政支持拨款」的最终发放金额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开支作出调整,而项目的最高可获资助上限不变。

4 「项目帐户」指须在《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注册的持牌银行以其名义开立及保存独立带利息的银行账户。

 

申请指引及表格

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C1 计划)
申请指引
申请表格
中医与护理专业的临床协作(C1a项目)(已截止申请)
C1a项目要求及安排
中医与各个专职医疗的临床协作(C1b项目)(已截止申请)
C1b项目要求及安排
中医医疗行政及医院管理(C1c项目)(已截止申请)
C1c项目要求及安排
个人及机构的医疗法律责任(C1d项目)(已截止申请)
C1d项目要求及安排
医疗风险管理及病人安全(C1e项目)(已截止申请)
C1e项目要求及安排
中医护理培训课程(C1f项目)(已截止申请)
C1f项目要求及安排

申请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递交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并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于电邮递交申请后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计划书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信封请注明「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C1a/C1b/C1c/C1d/C1e项目」)

更多有关配合中医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项目 (C1 计划)之查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