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計劃在推出的首階段只優先處理個人開設的中醫診所申請。經廣泛收集並聽取基金諮詢委員會以及業界持份者的意見,政府和基金執行機構現開放處理非個人開設的中醫執業處所的資助申請,以期讓基金資助項目更適切業界的需要,從而更有效支援中醫藥界。
屬業務/法團經營的每間中醫執業處所在本計劃下最多可獲共2萬5千港元資助總金額,而屬非牟利機構 (包括本地大學或教育機構 )營運的每間中醫執業處所在本計劃下最多可獲5萬港元資助總金額。同一合資格申請機構於本計劃下最多可為共10個關連中醫執業處所獲得資助。有關資助金額詳情,請參考申請資助指引3.2條。
詳情請參閱A1-4計劃網頁:https://www.cmdevfund.hk/tc/support-programme/esp/a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