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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中医诊所设施资助计划」(A1-4计划)的优化措施

日期 2024-11-22

A1-4计划在推出的首阶段只优先处理个人开设的中医诊所申请。经广泛收集并听取基金咨询委员会以及业界持份者的意见,政府和基金执行机构现开放处理非个人开设的中医执业处所的资助申请,以期让基金资助项目更适切业界的需要,从而更有效支援中医药界。

业务/法团经营的每间中医执业处所在本计划下最多可获共25千港元资助总金额,而属非牟利机构 (包括本地大学教育机构 )营运的每间中医执业处所在本计划下最多可获5万港元资助总金额。同一合资格申请机构于本计划下最多可为共10个关连中医执业处所获得资助。有关资助金额详情,请参考申请资助指引3.2条。

详情请参阅A1-4计划网页:https://www.cmdevfund.hk/tc/support-programme/esp/a1-4/